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奉贤区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预算批复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奉贤区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预算批复的通知
(沪民计发〔2012〕66号)


奉贤区民政局:

  经市财政局批准,你单位2012年度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预算批复为1797434元。现就预算执行等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预算。根据预算批复,尽快组织实施项目招投标;不得擅自调整预算项目,必需调整的要履行报批程序。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公益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招投标工作的推进力度,落实好公益招投标项目配套资金,做到任务、职责、资金“三落实”。

  三、加强项目监管。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强化资助项目监管,坚持专款专用和按规定使用,积极协助开展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努力提高项目效益。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2012年奉贤区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预算批复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金额

1

奉贤区离婚调解服务项目

53150

2

奉贤区老年人精神文化活动项目

160084

3

奉贤区优抚对象综合服务项目

356297

4

奉贤区老年人教育培训服务项目

254019

5

奉贤区助老服务项目

490603

6

奉贤区奉城镇残疾人融入社会服务项目

220794

7

奉贤区海湾镇贫困外来女性关爱服务项目

153069

8

奉贤区青村镇贫困农民工子女助学成长项目

109418

项目合计

1797434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