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徐汇区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预算批复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徐汇区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预算批复的通知
(沪民计发〔2012〕61号)


徐汇区民政局:

  经市财政局批准,你单位2012年度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预算批复为1750157元。现就预算执行等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预算。根据预算批复,尽快组织实施项目招投标;不得擅自调整预算项目,必需调整的要履行报批程序。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公益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招投标工作的推进力度,落实好公益招投标项目配套资金,做到任务、职责、资金“三落实”。

  三、加强项目监管。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强化资助项目监管,坚持专款专用和按规定使用,积极协助开展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努力提高项目效益。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2012年徐汇区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预算批复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金额

1

徐汇区癌症困难患者关爱服务项目

64952

2

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康健街道低保困难家庭培训助学项目

169503

3

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康健街道老年人心理关怀服务项目

205503

4

徐汇区贫困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130794

5

徐汇区老人活动室服务项目

99084

6

徐汇区失能(智)老人关爱服务项目

104106

7

徐汇区优抚对象综合服务项目

465000

8

徐汇区老年人健康干预服务项目

205300

9

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康健街道残疾人就业促进项目

159365

10

徐汇区贫困青少年教育服务项目

146550

项目合计

1750157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