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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2〕32号)


茅箭、张湾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十堰市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十堰市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要求,结合《十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需实际,制定十堰市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适用范围
  十堰市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适用范围包括十堰市行政辖区内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开发区,计划期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二、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12年度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475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355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120公顷左右。
  (二)用途结构
  2012年度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305.7公顷,住宅用地117.3公顷(其中:廉租房用地3.75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1.35公顷,商品房用地107.3公顷,公租房用地0.5公顷,限价商品房1.4公顷,城市棚户区改造3.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6公顷,特殊用地6公顷。
  (三)空间布局
  2012年十堰市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土地供应量约为1475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供应量约117.3公顷,占城区土地供应总量的8%,主要分布在凯旋大道、建设大道、东环路、浙江路和人民南路;工业用地的土地供应量约为1305.7公顷,占城区土地供应总量的89%,主要分布在茅箭区鸳鸯乡山地整理片区、张湾区工业新区、十堰经济开发区龙门沟工业园和港澳台工业园;划拨用地供应量52公顷,占城区土地供应总量的3%。
  各类工业园区(十堰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东城开发区)的土地供应量约为1100公顷,占城区土地供应总量的74%,占城区工业用地供应总量的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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