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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12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五)加强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责任和重大改革任务落实、重点文化工程项目建设、财政文化专项资金使用、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执行及群众思想稳定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监察局、市文体局配合)
  (六)开展对中央、省关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民宗局、市监察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积极开展效能监察
  (七)组织开展《湖北省行政效能监察试行办法》的学习宣传,抓好贯彻落实。(市监察局牵头,市直部门各负其责)
  (八)加强对市直机关“三抓一促”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巩固和深化“治庸问责”工作成果。(市直机关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牵头,市直部门各负其责)
  (九)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试点,选择丹江口市、郧县开展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试点,选择市国土局、市房管局进行机关绩效管理工作试点,选择1个重点交通项目进行专项绩效管理工作试点,探索和总结加强绩效管理监察的有效途径。(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交通局和有关市县负责,市年度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目标责任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协调配合)
  (十)深入推进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直通车服务企业”、督查重大项目工作。(市监察局负责,省有关部门配合)
  (十一)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和单位建立效能监察监测点,聘请一批经济发展环境监察员,建立全省效能监察项目库,评选表彰一批优秀行政效能监察项目。(市经信局、市监察局牵头,市大企业直通车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市有关部门配合)

  三、以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为载体,着力规范行政行为和市场行为
  (十二)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电力等重点领域以及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治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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