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与培养
(一)实施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计划
以培养造就国内知名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为目标,每年遴选30名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医疗卫生人才,通过主持科研、理论培训和临床进修等多种方式,造就一批在不同专业领域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省内一流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
1、培养对象遴选标准
在襄阳境内国有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含中医)、预防、保健、科研、教学等工作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具备以下6项条件中的3项条件者,均可向所在单位申报。所在单位审查提出具体意见后,由市卫生局组织评审,确定是否列入培养对象。优先考虑在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45岁以下中青年人才应占有一定比例。
(1)具有副研究员、副教授、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
(2)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者和参与者;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五名主要完成者、二等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者或三等奖的前两名主要完成者;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第一完成者。
(3)在医药卫生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取得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或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创造性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在国内外核心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者。
(4)在医疗卫生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应用中成绩突出,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
(5)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并填补市级临床技术空白的;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或在妇幼保健领域成绩突出并得到省内同行公认者。
(6)在教学方法、教材编写、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卓著,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者;获得省以上教学成果奖者。
2、培养方式与途径
对遴选确定的培养对象,由市卫生局征求所在单位和本人意见后,根据需要和可能,逐人制定出培养计划。
(1)国外培训。每年有计划地选派10-15名培养对象到国外培训,时间2个月以上。
(2)跟岗培训。安排培养对象到国内相关专业的著名医疗卫生机构与专家、名师跟岗培训不少于1次,时间6-12个月。
(3)承担教学任务。安排培养对象承担有关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任务,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4)承担学科建设任务。优先安排培养对象担任市级以上重点专科科主任,赋予学科建设、科研和人才培养任务,并定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