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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2年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 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

项  目

入  选  条  件

设施要求

用于实训基地建设的建筑面积应在800平米以上。

设备要求

现有教学用计算机200台以上,主流机型不少于100台,4间以上的多媒体教室;具有比较好的校园网络条件,校园网覆盖全部教学场所和管理科室、部门;主干网络为500兆,支线网络50兆以上,桌面不低于5兆;宽带接入因特网,并拥有注册的网址和主页;具有三家以上的校外实习基地。

师资情况

本专业的专业教师(含兼职教师)在15名以上,其中本专业工程类职称的教师不少于3名。



  (四) 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

项  目

入  选  条  件

设施要求

用于实训基地建设的建筑面积应在800平米以上,其中实训车间面积不少于300平米。

设备要求

已有电路基础、模拟电路、数字电路等实验室,具有齐备的设备各20套以上,有不低于40个工位的电子整机产品装配、调试、维修的专用实训场所,以及两家以上的校外实习基地。

师资情况

专业教师(含兼职教师和实习实验指导教师)在20名以上,其中具有本专业工程类职称的教师不少于4名。



  (五) 建筑技术实训基地基本条件

项  目

入  选  条  件

设施要求

用于实训基地建设的建筑面积应在1000平米以上,模拟现场的专用实训场所不少于600平米。

设备要求

有专用实训场所3个以上,现有建筑类实验实训设备总值在50万元以上,并有3家以上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场所。

师资情况

专业教师(含兼职教师和实习实验指导教师)在20名以上,本专业工程类职称的教师不少于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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