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上海市卫生局授予奖项:
上海市护理技能竞赛每个项目前六名获得者,由市卫生局授予“上海市护理技能标兵”称号。另根据比赛情况授予若干名选手“上海市护理技术能手”称号。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区县卫生局、各区县医务工会、各办医主体、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本次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有序推进,确保竞赛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原则,规范运作。
选拔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工作制度,规范选拔程序,杜绝暗箱操作,做好安全保密工作。要加强对裁判职业道德培训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按照要求,真正把职业道德好、技术水平高的选手选拔出来。
(三)加强培训,广泛发动。
各区县卫生局、各办医主体、各医疗机构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发动护理人员积极参与比赛活动,参与率力争达到护理人员总数的80%。要在组织开展护理人员技能培训的基础上,逐级选拔,以赛促练,达到广泛参与、层层练兵的目的。
八、相关事项
1、上海市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选拔具体时间等未尽事宜由市护理学会另发通知。
2、请各区县卫生局、各市级医疗机构填写《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一)并在单位名称栏加盖单位公章后于7月31日下午4点前报市护理学会(传真62186401),逾期不报视作放弃。
3、请各区县卫生局、各办医主体确定参赛领队一名,填写《领队信息表》(见附件二)并在单位名称栏加盖单位公章后于7月31日下午4点前报市护理学会(传真62186401)。
4、联系方式:
上海市卫生局医政管理处 钱文卉 22121564
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蒋慧勤 63391022
上海市医务工会 赵静 22121784
上海市护理学会 庹焱 62580348
附件:
1.2012年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上海赛区暨上海市护理技能竞赛活动参赛选手报名表
2.2012年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上海赛区暨上海市护理技能竞赛活动参赛领队信息表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总工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