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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的通知


  4.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安监机构,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在开展活动的同时,建立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项目重大隐患目录,并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抓紧落实整改方案、资金、整改期限以及整改期间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切实防止事故发生。

  5.请各地住建部门在本月23日前将集中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情况(附表1、2)和活动总结及时报市住建局质安处。联系人:盛中国;联系电话:65219391;电子邮箱:wuzhong307@126.com。

  附件1.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报告表

存在隐患的单位

全称及具体部位

 

单位详细地址

 

邮 编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是否经过相关评估

 

单位性质

 

行业主管部门

 

跟踪部门

 

隐患类别

 

隐患等级

 

隐患形成原因、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可能引发后果

 

隐患整改

措施方法

 

 

 

 

整改所需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整改所需

工作日

        日

预计整改

完成日期

  年  月

各市(区)住建部门意见(章)

 

 

 

上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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