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安监机构,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在开展活动的同时,建立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项目重大隐患目录,并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抓紧落实整改方案、资金、整改期限以及整改期间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切实防止事故发生。
5.请各地住建部门在本月23日前将集中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情况(附表1、2)和活动总结及时报市住建局质安处。联系人:盛中国;联系电话:65219391;电子邮箱:wuzhong307@126.com。
附件1.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报告表
存在隐患的单位
全称及具体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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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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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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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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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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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经过相关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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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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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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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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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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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患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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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形成原因、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可能引发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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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
措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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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所需资金
| 万元
| 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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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所需
工作日
| 日
| 预计整改
完成日期
|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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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住建部门意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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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日期: 年 月 日
| 填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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