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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汝州市医疗市场混乱查处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汝州市医疗市场混乱查处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沪卫办监督〔2012〕004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汝州市医疗市场混乱查处情况的通报》(卫办监督发〔2012〕6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引以为戒。为落实通报要求,现就加强本市医疗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科学规划,加强医疗机构准入管理。深入贯彻医改要求,落实《上海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冠名、设置、审批、校验管理。各区县卫生局要对辖区内已审批的医疗机构是否符合行政审批要求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二、再接再厉,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联合公安、食药监、工商、人口计生委等部门,以查处“两非”、无证医疗美容等为重点,强化排摸,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积极推进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医托”活动。认真落实《关于转发卫生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卫监督〔2011〕29号)要求,加强非法行医案件行刑衔接工作。
  三、密切配合,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各区县卫生局要加强医疗机构行政审批和医疗监督执法环节的信息互通,卫生监督机构在监督执法中发现医疗机构不符合行政审批相关规定的,要及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作出处理。
  请各区县卫生局于2012年10月9日前将辖区医疗机构准入管理自查情况报告我局医政处。
  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汇总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于10月底前将专项行动有关情况报我局卫生监督处。
  市卫生局医政处 联系人:张志锋,电话:22121558,电子邮箱:zhangzhifeng@smhb.gov.cn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 联系人:张震巍,电话:22121607,电子邮箱:jdc@smhb.gov.cn。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周晓瑜,电话:33976137,电子邮箱:zfdd2007@hs.sh.cn。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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