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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南宁市城中村综合改造责任单位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南宁市城中村综合改造责任单位的通知
(南府办〔2012〕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

  为更好地推进我市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增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我市城中村综合改造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牵头制定我市城中村改造相关生育、奖励等配套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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