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2〕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46号)精神,不断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我市环卫工作“十二五”规划,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切实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到2015年,我市市区和市辖县的县城统筹配置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基本完善,全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制机制。力争实现我市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市辖县(及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
(二)到2015年,初步实现餐厨废弃物分类收运处理,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率达75%、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体系区域覆盖率达90%、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90%、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率达90%;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国家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