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受理类别
2012年度受理的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申请的类别是: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分为Ⅰ组、Ⅱ组、Ⅲ组);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分为Ⅰ组、Ⅱ组、Ⅲ组);
建筑装饰专业(分为Ⅰ组、Ⅱ组、Ⅲ组);
园林绿化专业(分为Ⅰ组、Ⅱ组、Ⅲ组);
房屋修缮专业(不分组);
招标代理(分为Ⅰ组、Ⅱ组);
造价咨询(分为Ⅰ组、Ⅱ组)。
四、申请和受理的方式、时间
(一)申请和受理的方式
为减轻企业负担,简化申报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从本年度起,申报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采用“网络申请”办法。
1.企业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预选承包商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上传申请数据;
2.企业在网上数据上传成功后,持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设窗口(或各县级市住建部门指定的窗口)递交申请表并领取受理回执即完成申请手续。
(二)申请和受理的时间
2012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申请和受理的时间:网上数据上传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9时至8月31日17时,递交申请表并领取受理回执时间为2012年8月27日9时至9月1日17时。
(三)上传数据的修改
网上数据一旦上传,原则上不能修改。
在递交申请表并领取受理回执完成申请手续前,如确需修改的,企业需到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完成申请手续后,企业上传的数据立即锁定归档,不允许更改。
五、企业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一式一份),递交至各受理窗口;
(二)申请数据,在预选承包商申报系统进行网络上传。
上传数据材料包括: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园林绿化、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不提供)或有关证明文件、2010和2011两个年度内不多于2项在苏州市范围内相对应申请类别和组别的工程业绩证明(含工程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结算书〈以造价作为考核指标的业绩提供。如不能提供,则以所提供的工程合同金额认定为造价〉、《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申请表》中明确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