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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
(南府发〔2012〕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精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南宁市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就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南宁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利于南宁市加快构建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和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发挥广西“首善之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的新趋势,紧紧围绕国家确定的发展方向,选择市场前景好、资源消耗低、带动能力强、竞争优势大、经济效益好的领域作为主攻方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抓手,以基地为载体,以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加大政府的统筹协调和扶持力度,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和集聚化,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带动力量。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形成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机制和环境。

  (二)坚持自主创新和开放合作相结合。深化产学研合作,着力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国际国内的全方位合作,引进人才、技术、项目和资金。

  (三)坚持国家产业导向和发挥我市特色优势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类特色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基础、资源及创新要素集聚等比较优势,进一步强化区域功能布局,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区。

  (四)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提升相结合。在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扶持发展一批关键技术,带动相关配套产业发展,提升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的整体水平。

  四、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280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9%左右,初步形成稳步推进、健康发展的基本格局。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17%左右,基本形成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资源消耗低、带动能力强、竞争优势大、综合效益好、产业布局合理的新兴产业体系。新兴产业总体发展水平在全区领先,部分领域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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