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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2)2号文件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种业研发与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构建种业科研新体制,依托市农科院开展常规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等公益性研究,引导优势种业企业整合力量和资源,应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模式开展自主品牌的优质高效新品种选育。支持我市种子企业与省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等加强联系交流,构建产学研一体化种业发展联盟,搭建种业科技创新平台。引导种业企业大力推广应用育种新材料、新方法、新技术,不断提升商业化育种规模和水平。市科技、农业部门要加强研究论证,改进农作物种业科技成果评价方式,建立有利于推进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与成果推广应用紧密结合的评价体系,强化农作物品种权保护,开展新品种信息服务,促进新品种权顺利转让,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
  (二)做大做强种业龙头企业。支持工商资本投资农作物种业,鼓励种业企业间的兼并重组,整合种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组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集团。支持中小企业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推进不同种业产业链企业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积极引导种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提高企业及其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十二五”期间,重点打造3-5家在主要农作物种子方面具有育繁推一定实力的种业企业,加快壮大3-5家以瓜菜种子为主的专业化优势特色种业企业。
  (三)加强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建设。按照试验储备一批、示范推广一批、生产应用一批的原则,健全农作物审定品种展示及跟踪评价体系,积极开展良种良法配套示范工作,规避品种使用风险,加快新品种推广应用。重点建设市级展示示范中心2处、县级展示示范点6处。大力开展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和监督抽查农作物样品的展示示范,分层次、季节和作物组织现场观摩,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合理选用良种。
  (四)推进种子种苗交易市场建设。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科研、信息、交通、物流等区位优势,以省农科院为中心,发展壮大农科院科技服务市场,完善种子种苗物流、仓储、检测、拍卖、交易等功能,打造立足济南、辐射华东、面向全国的名优种子种苗交易集散中心。鼓励国内外知名种子种苗企业在农科院科技服务市场设立总部、分公司或办事机构,提高产业聚集和品牌效应,使种业经济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种业展会经济,做大做强济南种子交易会,逐步将其发展成为集企业形象展示、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广、贸易洽谈、行业研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全国知名种子种苗交易盛会。
  (五)健全完善种子质量检测服务体系。加强市、县两级种子质量检验体系建设,建立种业企业自行检验与行政监督抽查相结合的质量控制体系、室内检验与田间鉴定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加强市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硬件设施,提高检测技能,优化持证检验员结构,力争通过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证。加大县级种子检验室建设力度,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场所仪器,配齐检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提高检测能力,加快认证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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