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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2011—2015年广西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五)实施对口培训。
  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结合公务员工作实际,科学设置内容,聘请优质师资,实施公务员东西部对口培训。“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每年举办2-3期对口培训专题研修班,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区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与东部发达地区联合开展对口培训。到2015年,全区完成1000名以上公务员的东西部对口培训任务。
  (六)开展国(境)外培训。
  围绕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重大项目,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国(境)外培训。选拔政治素质强、发展潜力大、外语水平高的中青年公务员骨干赴国(境)外培训,培养一批具有世界眼光、善于国际运作、对外交往能力强的高层次复合型公务员。拓宽国(境)外培训渠道,采取“请进来”的形式,邀请国(境)外专家、学者到我区进行现场授课。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与国(境)外知名院校合作,开展境外培训与交流。
  (七)鼓励学历学位教育。
  鼓励、引导、支持广大公务员,特别是中青年公务员,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通过函授、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形式,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及有关学历学位教育。鼓励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第二学历学位教育。有条件的市或部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鼓励扶持公务员在职学习的办法,调动公务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积极性。
  (八)抓好培训管理者培训。
  以培训管理基础理论、现代教育培训方式、培训管理实用技能等为主要内容,加强对培训管理者的培训。采取定期进修、专题研讨、对外交流等形式,指导管理者研究公务员培训规律、内容和方法,掌握培训项目管理技巧。5年内,对全区培训管理者轮训一遍,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每年至少举办1期50人以上的培训管理者专题研修班,努力造就一支具有现代培训管理意识和理念、掌握现代培训技能和方法、勇于开拓创新、高素质的培训管理者队伍。
  四、重点项目
  (一)公务员职位能力培训。
  以提高公务员行政能力和职位技能为重点,开展提升职位能力和专业技能培训。注重实践和职位现场培训,加强技能训练,以专家为师,把现场变课堂,把典型变经验。按照分级管理分类培训的原则,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开展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和文明执法技能培训,政务服务中心和在一线服务人民群众的公务员重点开展公共管理、公务礼仪等知识培训和社会管理创新相关能力及专业技能培训;综合管理职位公务员重点开展公文写作、人事管理、监察、财务管理等知识培训和信息安全、信访接待、媒体应对等能力及相关技能的培训。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政府职能部门每年至少联合开展2期以上的提升职位基础能力与专业技能培训活动。通过进一步抓好公务员依法履职的基本态度、基本能力、基本技能、专业岗位操作(“三基一专”)培训,明显提升公务员的办文、办会、办事能力,使公务员基本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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