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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四)积极做好耐多药、双重感染和流动人口防控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开展痰培养工作
  或推荐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至地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确诊,市级或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可疑者进行耐药检测和确诊患者的住院治疗、出院后随访复查、登记报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制定的治疗方案,对出院后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进行治疗管理。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开展健康教育和评价,对患者免费提供心理干预。不断扩大耐多药肺结核诊疗覆盖面,推广快速诊断方法,缩短诊断时间,及时遏制耐药菌传播。
  建立适合我省实际的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治模式。加强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合作,共同开展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的诊断、治疗、管理和疫情监测工作,为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提供结核病筛查服务。在艾滋病流行重点县(市、区)为结核病患者提供艾滋病病毒筛查服务,对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患者及时提供治疗与关怀,提高患者生命质量,降低病死率。各地要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结核病患者的发现、登记、转诊、接收和管理工作,充分利用专报系统,落实跨区域结核病患者管理措施。加强流动人口和羁押人群结核病患者的属地化管理,对转出的流动人口和出狱(所)后不在本区域的结核病患者实行跨区域管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为贫困流动人口结核病患者提供关怀和救助。积极探索针对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的有益做法和经验,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策略。
  (五)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坚持结核病宣传教育的公益性并纳入相关工作安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实健康教育队伍,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强化部门合作,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和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的各自优势,以行为改变为导向,不断改进和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效果。通过全方位、多形式、广覆盖,持久深入地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努力推进结核病健康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有效提高居民的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减少歧视、降低结核病社区传播风险,营造有利于结核病防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结核病防治工作重要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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