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策略措施
(一)稳步推进,建立完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坚持
“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重预防”,采取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力争“十二五”末在全省建成“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规划协调、医疗机构负责初筛转诊、定点医院负责确诊收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患者全程管理”的结核病防治新型服务体系。健全管理制度,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任务,优化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全省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把新型管理机制、服务体系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相结合,大力开展结核病防治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延伸服务,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及性和患者的依从性。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促进区域结防工作协调发展。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医药卫生事业、民族卫生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对结核病疫情重的地区、边远山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加大经费和技术支持力度;对结核病防治质量较差的地区在技术上实施重点督导帮扶。同时,重点关注学生、贫困人群、流动人口和羁押场所人群中肺结核病患者治疗与管理,提高防治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全省防治工作城乡平衡发展、区域协调发展。
(三)深入推进,不断提高中国结核病控制策略实施质量。深入推进中国结核病控制策略,最大限度地及时发现患者,规范管理患者,科学治疗患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依法落实肺结核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报告和转诊制度,提高转诊到位率。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疑似患者免费提供痰涂片、胸部 X 线检查等诊断服务。鼓励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患者发现水平;加强部门合作,全面落实涂阳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筛查制度,对涂阳肺结核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老年人、羁押人群等高危人群以及学生、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筛查,及时发现肺结核患者。按照卫生部、
教育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新生入学筛查工作,防止出现聚集性病例。加强监管场所的防控力度,做好新犯入监筛查工作,积极探索对服刑人员的健康管理模式,防止结核病在监狱内蔓延。各地要落实对肺结核患者的免费诊疗与管理政策,逐步将肺结核病纳入门诊大病统筹范围,对贫困患者开展医疗救助,切实减轻患者负担。规范抗结核病药品管理,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职责,将患者督导随访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患者全程规范治疗和安全用药,提升药品管理质量和水平,并在全省逐步推广使用 FDC。继续开展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在完善机制、营造氛围、落实措施、建立模式、提升质量等方面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加强同国内外科研院所、大学、医药企业和有关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吸收借鉴和推广国际先进的结核病防治技术和成功经验。加强监测,为结核病患者建立县、乡两级电子健康档案,逐步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动态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结核病信息资料录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信息资料的评估、分析和利用,及时掌握疫情动态。落实结核病感染控制工作制度,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