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川办发[2012]4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24日
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结核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省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53号),结合全省结核病疫情与防治工作现状,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进展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传染病之一。省政府高度重视,相继出台《
四川省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川办发〔2002〕2号)等对防治工作进行科学规划和部署。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积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履行防治承诺,全面实施患者发现、治疗和管理措施。2001-2010年间,全省共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 57万例,避免近 300万健康人受结核菌感染,减少因肺结核病死亡 10万例,挽回经济损失 215亿元。2010年以县(市、区)级为单位中国防治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达100% ,新发涂阳肺结核患者发现率、涂阳患者治愈率达75% 、85%以上。2010年全省15岁以上人群活动性、涂阳、菌阳肺结核患病率为 598/10 万、104/10 万、136/10 万,较 2000 年分别下降了10.21% 、45.26% 、57.63% ,疫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结核病控制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二、防治形势
尽管结核病防治成效显著,但防控形势依然严峻。2010年全省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活动性、涂阳、菌阳肺结核患病率均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测算15岁以上人群中有活动性、涂阳、菌阳肺结核患者44.80万、7.79万、10.19万,分别占全国的8.98% 、10.82% 、7.90% ,仍是结核病高负担省份。耐多药、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流动人口及无症状患者增加,以青壮年为主的肺结核报告发病与死亡人数始终位居全省甲乙类传染病的前列,防治服务体系、机构及队伍能力与严重的疫情、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不相适应,少数民族和农村地区尤其明显。公众对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较低,患者受歧视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地方重视不够,防治经费投入不足的矛盾凸显。要实现国办发〔2011〕53号提出的目标要求,防治工作仍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