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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沪卫办疾妇〔2012〕005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

  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肝炎”)是严重危害本市人民健康的传染病之一。为规范肝炎防治宣传,进一步推动防治工作开展,保证肝炎防治宣传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正面效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卫生部制定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12〕591号,附件)。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本市组织开展2012年“世界肝炎日”宣传周活动的计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主题:积极行动,共抗肝炎。

  二、活动时间:2012年7月23日至2012年7月30日。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市卫生局通过全市主流媒体发布2012年“世界肝炎日”宣传周新闻统发稿,宣传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介绍本市近年来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情况以及今年宣传周活动安排。

  (二)“世界肝炎日”前后,市卫生局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启动肝炎防治特色话剧“阳光总在风雨后”的全市巡演计划。

  (三)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邀请专家于“世界肝炎日”前后举办病毒性肝炎防治在线咨询活动,为市民提供病毒性肝炎防治相关知识和指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计制作一批病毒性肝炎防治宣传折页,于近期陆续下发至各区县,供此次宣传周活动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周主题,根据卫生部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利用各类健康教育资源(报刊、网络、社区平台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专家咨询、现场宣传、志愿者活动、海报和折页宣传等),广泛宣传病毒性肝炎的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认知水平,消除社会歧视。已经开展慢性肝炎患者管理试点工作的区,要认真实施,积极总结经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相应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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