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着力提高内河水运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强源头控制、动态控制、应急控制,全面履行水上综合执法职责。加快干线航道的现代化水上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系统建设,至“十二五”期末,基本实现重点水域巡航到位率100%,干线航道通航保证率达到99%。加强水上搜救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江苏省内河搜救中心无锡太湖基地、无锡市水上搜救中心建设和现代化装备建设。强化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建立重大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预警预报、预防制度,建立健全沉船等碍航物打捞机制,有效降低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至2020年,一般等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率小于十万分之三,危险品运输船舶事故率小于万分之一。水上搜救成功率达到98%。加强联合执法,坚决打击内河水运非法经营及非法过驳作业、船舶超载超限运输、偷排垃圾、渣土、泥浆等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船舶制造业和船舶检验管理,提高船舶建造质量。加大船员教育培训机构的扶持和投入力度,实现船员考试计算机终端考试率100%,发展内河航运职业教育,培育船员服务机构和船员就业市场,提高船员职业化水平。强化内河危险品运输、客船的安全监管、应急处置防控能力建设,建立危险品船舶动态跟踪机制,危化品运输船舶实船签证率达到100%。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水上搜救能力,切实保障内河水运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九)加快构建绿色内河水运体系。在航道、港口工程规划建设中,认真执行规划环评法律、法规和制度,进一步优化航道、港区布局和功能,更加注重低碳、生态建设,更加注重节约用地,更加注重与水利建设的高效统筹,将集约、节约、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积极开展工程技术创新,广泛应用低耗能、低污染、低排放的新材料、新工艺,打造绿色航道和绿色港口。积极推广沿江港口集装箱场吊等“油改电”和京杭运河混合动力船,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工艺和设备,推广应用船舶建造新技术、水路运输新方式,实现绿色水运和绿色造船;促进建设和完善港口油污水、化学品废水等接收配套设施,加大船舶污染防治力度,建立船舶污染监督机制,研究建立船舶到岸污染物接收制度,建立健全内河水运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加大船舶污染物上岸监管力度,在水上服务区、港口、码头、船闸建立船舶生活垃圾和油污水岸上接收处理机制,确保岸上接收机制正常运行。到2015年,重点航道一次溢油可调动的控制和清除能力达到50吨,每10万艘次船舶污染事故件数小于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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