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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2012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资质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由人口计生、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资质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配制制剂、使用假劣药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清理整顿药店非法行医和非法义诊活动。

  (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广告法》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并将处理情况适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取缔巫医、游医和非法牙医。

  (六)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出现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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