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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2012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的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2012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12〕1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酉阳自治县2012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酉阳自治县2012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行为,整顿和规范我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重庆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有效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环境。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药房(店)无证医疗行为。

  (四)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五)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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