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12〕1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酉阳自治县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14次县长办公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酉阳自治县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两非”),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严肃查处“两非”案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使用、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单位的管理制度;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女孩、关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舆论氛围;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工作长效机制,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创造条件。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严肃处理一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巩固“两非”整治成果。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使用、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单位的管理。全面检查利用超声波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品销售、使用等方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宣传“两非”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和打击“两非”行为的重大意义,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公开曝光典型案件,警示违法人员,教育广大群众。
(四)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相关部门职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三、实施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2年7月)
(一)制发行动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医疗保健单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人员,启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