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6.医疗器械监管处

  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产品注册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负责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相关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和产品注册等相关工作。

  7.稽查处(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稽查制度;组织查处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拟订全市相关产品的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市(县)局、分局有关方面的稽查执法、产品召回和案件查处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刊播情况的监测和提请查处。

  四、人员编制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0名(含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名,综合处室行政编制13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综合处室正副处长(主任)共15名,其中正处长(主任)8名、副处长(副主任)7名,综合处室的干部同时任命为市卫生局同等职务;单独设置的职能处室正副处长共15名,其中正处长(主任)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副主任)7名;另核市食品药品监察专员3名(正科职1名、副科职2名)。

  五、其它事项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锡山分局、惠山分局、滨湖分局、城区分局、新区分局五个派出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锡山分局挂无锡市锡山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牌子,负责锡山区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核定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惠山分局挂无锡市惠山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牌子,负责惠山区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核定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滨湖分局挂无锡市滨湖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牌子,负责滨湖区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核定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挂无锡市城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牌子,负责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核定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