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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无锡市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无锡市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2〕158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2年无锡市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2012年无锡市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业保险工作运行模式和发展机制,促进我市农业保险工作平稳较快发展,不断提升农业保险保障能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0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2年全市农业保险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业基本现代化建设,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兼顾、政府扶持、市场运作、投保自愿”的原则,巩固重点险种覆盖面,探索增加地方特色险种,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宣传,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办法,提升服务能力,增强参与主体的社会责任和创新意识,促进我市农业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点

  (一)农业保险运营模式

  2012年,我市农业保险工作将继续按照“联办共保”模式开展。原有六大险种和省金融办已经公布的其他险种,由政府和“联办共保”的4家保险公司承担5∶5风险责任比例不变。

  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发适合无锡需求的特色险种,经市农业保险推进委员会核准后实施,并按照“谁开发,谁承保”的原则,由政府与相关保险公司独家按照5∶5风险责任比例承担。今年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开发的水蜜桃险种,则由政府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独家推进,风险责任承担比例为5∶5。

  根据2011年无锡市农业保险项目公开招投标结果,2012年我市农业保险业务依然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中心支公司共同承保无锡全市的农业保险业务。除无锡市特色农产品水蜜桃险种外,其它全省统一条款险种,仍由首席承保人与3家共保人按32:6:6:6风险责任比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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