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省局依据参评单位全年新闻报道情况,提出拟评为全省广播电视新闻报道先进单位的名单并在省局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4、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该年度全省广播电视新闻报道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四、评选名额
各市按照所属电台电视台总数的40%、省总台、省教育台以新闻栏目总数的40%上报推荐参评名单。
五、报送材料
各市局、省总台、省教育台要认真组织,先行初评,本着坚持标准、从严掌握、择优报送的原则,广播电视兼顾,切实将本地区的优秀单位推荐上来。请于8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局宣传管理处,内容包括:①各单位初评总体情况及推荐名单;②2012年度全省广播电视新闻报道先进单位评选推荐表。
省局拟从9月份起对推荐的参评单位进行新闻节目抽查,抽查的具体事宜和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德娟 电话:(025)84651530,传真:(025)84651531,电子信箱:ybsx @vip.sina.com
附件:2011年度全省广播电视新闻报道先进单位评选推荐表
播出机构名称
|
| 新闻栏目名称
|
|
播出频道、频率
|
| 开办时间
(年月日)
|
| 播出时间
| |
时 长
|
| 播出档期
|
| 重播时间
|
|
栏目负责人
|
| 职 务
|
| 电 话
|
|
今年以来新闻报道整体情况及主要特点
|
行政管理部门
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