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申报人员均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凡获国(境)外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学历认证证明。
(二)工作经历和能力
工作经历和能力应根据《
国际商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中要求逐条撰写。
(三)学术水平和论文
申报人员应系统掌握必备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本岗位的专业技术知识。能跟踪本专业技术发展前沿,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能根据国民经济和技术发展的需要,提出新的任务或课题。并在担任国际商务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出版过较高专业水平和应用价值的著述(5万中文字以上),或翻译出版过具有参考价值的译著(10万中文字以上);
2、在省、部级(含)以上刊物上或国际学术刊物(不含摘要)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两篇以上;
3、在省、部级认定的内部发行专业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具有较高水平和应用价值的研究报告四篇以上;
4、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商务工作中独立完成的分析、预测、开发、运营等方面的专业报告或论文不少于三篇。其中有一篇在省、部级(含)以上经贸类刊物上发表的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
注:其中主送论文的发表时间须在申报人员取得中级职称之后方视为有效。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不作为申报论文依据。
四、申报材料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一式3份(由申报人员档案保管部门盖章确认)
(二)自荐材料----一式8份
其中:
1、《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一);
2、专业理论水平和工作成果。在担任国际商务师工作期间,取得过有实用价值和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技术成果,并具备《
国际商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三-(三)-2中11个条件之一(具体参看附后的《
国际商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