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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全省“十二五”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全省“十二五”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冀建传真〔2012〕25号)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定“十二五”重点流域县及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任务量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工作要求,我省已完成各市县“十二五”污水管网建设任务量的核定工作,并对部分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资金补助。为加快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确保中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作用,促进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决定举办全省“十二五”污水管网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介绍全省各县(市)、重点镇“十二五”污水管网任务量核定情况;“十二五”期间国家对污水管网建设的各项支持政策;解读国家《“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目前县(市)、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何规划和做好县(市)、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以及申报材料的组织工作;如何加强污水配套管网项目监管以及绩效评价工作。

  二、参加培训人员:

  各市、县、重点镇污水管网建设主管部门科(处)室负责人,各市、县、重点镇财政主管部门科(处)室负责人,各市、县、重点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单位负责人。(23个列入国家集中支持污水管网建设的重点镇必须参加,名单附后。其他重点镇可根据本地“十二五”期间污水管网建设情况自愿报名参加)。

  三、培训方式及时间、地点

  培训共分三期,培训地点分别设在廊坊和石家庄市。每期参训人员按以下市分配:

  第一期:廊坊、沧州、唐山、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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