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卫生应急工作基本概念和“一案三制”建设的主要内容;
2. 卫生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预案的基本内容;
3. 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风险沟通等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与技能和工作要求;
4. 信息报告的要求、方法,信息报告系统的使用;
5. 鼠疫、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要点;
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和应急处置理论与技术;
7. 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紧急医学救援基本技术;
8. 突发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基本知识和技能;
9. 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基本知识和相关技术。
(二)应急演练主要内容
在开展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基础上,分层次开展相关专业应急演练和综合演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紧急医学救援的现场搜救、伤病员判断及检伤分类、伤病员医疗救护和后送等;
2. 现场生物标本和环境、食物、饮用水等样品的采集、保存和运送;
3. 现场快速检测鉴定程序与方法,实验室检测结果分析与研判;
4. 现场个人防护装置使用和受污染人员洗消、疫点消毒;
5. 现场应急指挥、专业技术和后勤保障设备的使用;
6. 信息报告和发布;
7. 传染病病人现场处置和管理;
8.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和应急处置;
9. 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五、活动安排
成立全市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按照疾控、监督、医疗、急救等专业,分别成立各专业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办公室,加强对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技术指导。
全市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4月)
1. 各市(县)区卫生局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考核评价办法和标准,于5月上旬报市卫生局应急办
2. 市卫生局医政处、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急救中心按照本方案及《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2011-2015年)》,分别制定全市医疗、疾控、监督、急救等专业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考核评价办法和标准,于5月上旬报市卫生局应急办。
第二阶段:大练兵阶段(2012年4-5月)
1. 人禽流感模拟疫情卫生应急处置演练。演练包括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检分诊、疫情报告和初步处置;急救中心转运患者的反应速度和操作规范;市(县)、区疾控中心接报后的应急反应、现场流调、采样送检和疫情报告;定点收治医院的应急准备、诊疗流程和要点;上述各环节的有机衔接、人员防护和疫点消毒等过程。届时,我局将邀请省卫生厅领导、专家进行点评,并组织演练观摩。
2. 各市(县)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卫生应急管理及疾控、监督、医疗、急救等专业机构卫生应急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并将社区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有关人员的培训演练纳入计划;各医疗卫生机构在本单位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