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净化医疗广告环境 树立诚信服务意识”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锡卫法监〔2012〕23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医管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广告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医疗广告市场秩序,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净化医疗广告环境 树立诚信服务意识”主题行动暨2012年江苏省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卫办医〔2012〕46号)精神,结合《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净化医疗广告环境 树立诚信服务意识”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卫医便〔2012〕36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净化医疗广告环境 树立诚信服务意识”主题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以“净化医疗广告环境 树立诚信服务意识”为主题,广泛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开展医学科普知识和群众安全就医知识宣传;展示近年来违法医疗广告查处成果,公布违法医疗广告危害和案件查处情况;组织义诊、咨询,引导患者正确就医。
二、活动时间
2012年4月23日至29日。
三、活动形式
各地要组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公共场所开办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摆放图片展板;组织专家义诊和健康咨询活动;现场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四、活动要求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主题宣传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精心策划宣传、义诊咨询和媒体宣传报道活动,努力营造“净化医疗广告环境 树立诚信服务意识”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