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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发2012年度“淡季”绿叶菜价格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注:本公式中保单约定价是指纳入前三年各年蔬菜价格涨幅考虑后,保险前三年实际价格的平均值。保单约定价=[保险三年前市场同期价格×(1+r1)×(1+r2)×(1+r3)+保险两年前市场同期价格×(1+r2)×(1+r3)+保险一年前市场同期价格×(1+r3)]/3。其中r1指2010年12月-2011年3月各月蔬菜价格涨幅,r2指2011年12月-2012年3月各月蔬菜价格涨幅,r3指2012年12月-2013年3月各月蔬菜价格涨幅。2010-2012年“冬淡”期间相关蔬菜涨幅见下表:
 1月2月3月12月
2010年   -10.4%
2011年-3.6%2.9%10.6%22.3%
2012年34.7%17.3%32.6%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目标、层层落实要求
  各区县农委以及相关单位应按照“均衡种植、均衡投保、均衡上市”的原则,尽早落实本方案“夏淡”、“冬淡”期间三个时段的投保计划,明确投保对象、保险品种、保险面积、种植茬口,并提早分解到相关乡镇和基地,确保投保任务目标的完成。各区县农委要做好相关行政村组织工作,组织本村散户菜农联合投保,享受到政府的补贴政策。同时,积极引导投保农户一次性完成三个阶段的投保工作,做到均衡种植、均衡投保、均衡上市。
  (二)细化工作流程、严格抽查核实
  保险公司要贯彻“五公开、三到户”政策,坚持做到“见菜承保、上市理赔”,做到从承保到理赔各个环节中的公正公开和透明,严禁出具不实保单。保险公司需在保单上注明约定绿叶菜上市日期,切实做到按时段、按计划均衡投保。各区县农委应加强对承保信息抽查核实。审核工作完成后,由区县农委会同区县财政局将所在区县“冬淡”“夏淡”投保情况分别于2012年9月底前和2013年3月底前正式行文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
  (三)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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