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发2012年度“淡季”绿叶菜价格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农委[2012]241号)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2010]82号)的精神,为促进淡季绿叶菜均衡生产和均衡上市、保护菜农利益,市农委、市财政局制定了《2012年度“淡季”绿叶菜成本价格保险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2年7月12日
附件
2012年度“淡季”绿叶菜成本价格保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的精神,保护本市蔬菜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稳定蔬菜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通过制度创新引入保险机制,维护蔬菜生产者的经济利益,促进本市绿叶菜均衡生产和均衡供应。
一、方案内容
(一)2012年“夏淡”绿叶菜成本价格保险
保险标的:“夏淡”期间上市的青菜、鸡毛菜、米苋、生菜、杭白菜等五种绿叶菜。
保险期间:“夏淡”期间为2012年6月16日至9月15日。9月16日后上市的绿叶菜均不接受投保。
投保对象:以蔬菜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优先,2亩以上的绿叶菜种植散户由所属乡镇统一组织投保。
投保面积和时段:“夏淡”期间上述绿叶菜最高保险面积为13万亩次,超过此面积的,市级财政不予保费补贴。如有特殊情况,经商议一致后可酌情增加面积。按照“均衡播种、均衡生产、均衡上市”的工作要求,分三个时段分计划进行投保。
第一时段:2012年6月16日至7月15日,保险面积为3.5万亩次。该时段投保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
第二时段:2012年7月16日至8月15日,保险面积为6万亩次。该时段投保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
第三时段:2012年8月16日至9月15日,保险面积为3.5万亩次。该时段投保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
保险金额和费率:保险金额按照保险产量(亩均产量的70%)与单位生产成本乘积计算,保险基本费率为10%(为鼓励蔬菜生产提高组织化程度,对蔬菜生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合作农场按保险基本费率优惠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