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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局2012年好客山东休闲汇活动方案的通知


  (8)蓝色休闲系列。结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以风景观赏、滨海休闲、帆船帆板、游泳潜水、海洋运动为主,开发海滨漫步、海上垂钓、海滨沙滩娱乐、海滨沙滩运动、海滨浴场、海岛观光等项目。开发海上观日出、听海涛、观海潮,以及撒渔网、拾贝壳、抓海蟹等“赶海休闲”产品。(省海洋与渔业厅、省体育局、省旅游局、有关市政府负责)

  (9)黄河休闲系列。结合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整合利用黄河文化及相关生态、自然资源,培育黄河主题文化游项目,推出黄河口生态游、黄河文化体验游、黄河寻根游、沿黄自行车赛、沿黄马拉松赛、黄三角县域乒乓球比赛等黄河系列产品。(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体育局、省旅游局、有关市政府负责)重点抓好暑期、“十一”黄金周、金秋采摘季三大时间节点的产品建设。暑期重点开发修学游、亲子游、省亲游、消夏游、爱国主义教育游、体育健身游等休闲产品。“十一”黄金周重点开发“迎中秋、迎国庆”系列活动,策划创意“团圆中秋、欢乐休闲”和“欢度国庆、休闲假日”主题活动。秋季采摘时期重点组织开展各种采摘节、赶海节等丰收节庆活动,依托农业示范园、森林公园、滨海滨湖、渔村等,开发休闲农业体验、休闲渔业体验、休闲美食体验等休闲产品。各市、各相关部门都要在“休闲汇”期间组织1-2个特点鲜明的主题活动,形成天天有活动、周周有高潮、全民大休闲的浓厚氛围。

  3.活动载体体系。积极推进休闲载体建设。围绕城市休闲,打造以城市公园、城市综合体、环城市河道为主体的城市休闲活动载体;围绕社区休闲,打造以社区图书室、社区文化馆、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社区体育健身场所为主体的社区休闲活动载体;围绕乡村休闲,打造以农家乐、渔家乐、乡村自发活动休闲场所为主体的乡村休闲活动载体;围绕旅游休闲,以休闲观光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为主体,打造旅游休闲活动载体;围绕美食购物休闲,以商场、超市、旅游美食街区等为主体,打造美食购物休闲活动载体。

  4.评选激励体系。面向市、县(市、区),设立最佳“休闲汇”活动组织奖,开展最佳主题周评选活动;面向社会,开展最佳活动创意方案征集活动,开展休闲家庭、休闲社区(乡镇)评选活动;开展“我休闲、我快乐”休闲摄影、休闲拍客、休闲播客、休闲微电影、休闲微博、休闲博客、休闲征文活动。面向各承办部门,开展最佳休闲专题活动评选活动。

  三、组织领导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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