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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局2012年好客山东休闲汇活动方案的通知


  (3)健身养生休闲系列。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省、市、县三级联动,组织举办覆盖人群广、开展基础好、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休闲体育比赛活动;举办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台球、网球、门球、体育舞蹈、健美、棋类、桥牌、太极拳、武术、健身秧歌、自行车、龙舟、轮滑、钓鱼、跳绳、踢毽子、扑克等系列休闲体育比赛活动,努力搭建方便广大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群众性体育竞赛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群众体育生活化、社会化进程;推出一批温泉、保健、海水热疗、美容、美食等康体养生休闲产品。开展省内外异地养老交流活动,以条件好的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为依托,建立异地养老休闲网络,发展特色养老休闲产品。(省体育局、省卫生厅、省旅游局、省老龄办、有关市政府负责)

  (4)绿色餐饮休闲系列。挖掘鲁菜文化,打造一批经典鲁菜;深入推进“到山东不可不品尝的100种美食”在全省各地的落户工作;积极开发适合商务洽谈、朋友聚会、休闲娱乐等不同休闲需求的酒楼、茶楼、酒吧、咖啡厅等餐饮休闲场所。(省商务厅、省旅游局、有关市政府负责)

  (5)文化休闲系列。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依托科技馆、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等,举办读书节、文化节、艺术节、邻里节、书画展、摄影展、科技展,以及曲艺、杂技、民俗、时装等活动;利用文物古迹、古村、古镇、古街等,举办文物鉴赏、民间寻宝活动;突出山东民俗文化特色,举办面塑、剪纸、皮影、烙画、微雕、泥塑、脸谱年画、放风筝、踢毽子、扭秧歌、跳大绳等经典民俗活动。倡导以家庭为单位,城乡中小学生开展“手拉手、结对子”互相体验城乡文化活动。(省文化厅、省文明办、省民委、省旅游局、有关市政府负责)

  (6)夜间休闲系列。在城市旅游休闲街区、广场、社区、旅游景区等举办民众消夏晚会;依托城市歌厅、舞厅、酒吧以及各专业购物、餐饮、娱乐街区等,以优惠的价格和丰富的产品供给,发展夜间购物、餐饮、文化娱乐消费;在公园、社区等地,开辟一批相对固定的文化娱乐演出场地、交际舞场,以及群众自娱自乐文化场所。(省文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局、各市政府负责)

  (7)修学休闲系列。以开阔眼界、提高素质为目标,针对暑期集中推出一批不同内涵的修学旅游产品。依托丰富的农业资源和农事活动,推出一批农时、农事、农业劳动知识修学产品;依托丰富的山河湖海等自然景观,推出一批地理、地质知识修学产品;依托多样性的文化资源,推出一批历史文化、书法修学产品;依托众多历史文化名人、当代革命先烈、现代英模人物等,推出一批红色文化、爱国主义教育产品。(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老龄办、省民委、省文化厅、省农业厅、省旅游局、各市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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