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科学组织统计调查
(一)提升国民经济核算水平。以国民经济核算为核心,提高核算所需的统计、财务、业务等基础数据质量,注重地区生产总值总量、结构和速度的衔接,切实加强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建立科学的核算数据评估机制,客观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状况。稳妥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市各有关部门要按月提供全市及分县区的核算基础数据资料。继续做好投入产出等基础性核算工作,扩大国民经济核算领域,深入研究产业结构、价格变动等对经济的影响,提高科学核算水平。
(二)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以服务业增加值核算为中心,按照统全、统准、统实的要求,加大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旅游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的统计工作力度,实现全行业覆盖。加快建立全市服务业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服务业企业(单位)联网直报平台,实行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全面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单位)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实现全社会覆盖。提高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信息收集和分析的科学性、可比性及可操作性,正确反映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状况,为推进全市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各县区政府要建立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协调,督促部门准确及时上报统计数据。
(三)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工作。按照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等新兴产业的要求,建立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制度。根据新兴产业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拓展或调整统计调查内容,努力适应新兴产业快速发展要求,客观准确地反映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状况。围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要求,从科技投入、企业创新、知识产权、创新绩效、创新环境等方面完善创新统计指标体系,综合反映我市科技创新以及创新型城市建设进程等情况。
(四)探索开展海洋经济统计工作。积极探索全市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开展海洋经济产业体系研究,建立海洋经济跟踪、监测体系;掌握各类海洋产业活动的基本情况,了解海洋行业能力建设状况;建立健全海洋经济信息平台,开展海洋经济核算及产业比较分析,为制定全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五)完善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统计工作。积极开展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统计工作,全面反映社会发展和管理水平。定期发布社会发展与管理水平评价结果,增强对社会发展形势的分析、监测、研判和预警能力,为社会管理提供决策参考。着力加强城乡居民收入、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养老服务等方面的统计,全面准确反映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幸福感和满意度。加强对人口总量、结构、迁移变动的统计监测,加强全市人口统计数据资源的整合、评估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