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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县区的决定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县区的决定
(连政发〔2012〕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自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各县区按照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表彰先进,激励争先创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整体推进较好的赣榆县、东海县授予综合工作先进奖,对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领先的灌南县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成效明显的海州区授予单项工作推进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县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县区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港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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