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保重点项目资金需要,加大对项目建设的信贷投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早将重点项目贷款需求纳入年度信贷计划,加大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要密切跟踪了解全市重点项目的变化及投资决策进展情况,适时开展辅导,做实资本金,完善有关审批手续,满足信贷条件,确保信贷资金与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对接。力争在重点项目的各阶段做到“早贷、快贷、贷好”,集中抓好项目贷款到账率;建立重点项目贷款月度统计督查制,定期召开重点项目信贷资金专项调度会议,加强项目资金跟踪与对接,促进项目资金需求尽快得到满足。
(四)多管齐下强化服务,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持。积极探索银政企新型合作模式,采取大型的综合签约和支柱产业、文化知识产权、农业龙头企业、中小企业等特色签约模式,力争全年签约融资额较2010年有较大的增长;完善银企签约信贷资金投入落实机制,促进银行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快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做好金融服务网建设的考察、方案制定、报批和筹组工作,使其尽快成网,成为便捷银企合作的“网上红娘”;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增加银行专门服务中小企业机构数量;建立银行机构内部支持中小企业的工作考核机制,对全市银行机构在专营机构设置、贷款规模、增速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采取适当的激励和补助措施,调动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引导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抵、质押方式缓解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问题;引导银行、保险、担保机构深化合作,健全企业融资担保机制,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覆盖面,加大对“外向型”企业支持力度。
(五)建立支农长效机制,加大金融对“三农”的服务力度。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建立支持“三农”发展的长效机制,重点支持涉农公益事业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支持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鼓励和推进金融机构在县域设置营业网点;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土地经营权、林权以及农业生产资料抵、质押贷款规模,建立农业保险和小额贷款互动机制,努力扩大涉农贷款规模。
二、切实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
(六)多措并举,大力推动企业开展非上市直接融资。积极推进债券发行,支持资金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偿债能力强的企业和政府各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支持促成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集合票据等方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融资,跨过上市筹资的周期障碍,尽快解决企业发展稳定的低成本资金来源和中小企业资金困难问题,并鼓励企业利用政策发起各种直接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