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1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市纠风办《关于2011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关于2011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风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11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1年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强化监督、务求实效的方针,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实现我市“十二五”良好开局、促进宜昌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我市援疆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情况,工程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执行情况,工程项目建设执行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情况,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援疆办负责)。加强对我市援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负责)。加强对我市援疆资金使用的稽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市审计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加强对我市援疆党员干部履职和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援疆单位及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市监察局、市纠风办负责)。
(二)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对中央和省、市各项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带队暗访,严肃查处与民争利行为,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市纠风办负责,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配合)。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探索用改革的办法完善中央和省、市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建立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权力分解和实时监控机制,抓好流程管理,减少中间环节,使惠民政策与群众面对面(市财政局负责,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纠风办配合)。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深化强农惠农资金整合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开展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困难生国家助学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清理(市监察局、市纠风办负责,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市农业局负责,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纠风办配合)。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市农业局负责,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市供销社、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委负责,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