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全市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襄办文〔2012〕2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十一五”期间,我市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实施开放先导战略,外经、外贸和外资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外事侨务工作日趋活跃,吸纳海外智力能力不断加强,对外交往、交流层次进一步扩大和提升,开创了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局面。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对外开放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在襄企业
(二)表彰名额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共15个;企业15个。
二、评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作为“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对象:
(一)企业类
1、登记注册:企业登记注册地在襄阳辖区。
2、经营业绩:2011年度,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和入库税收分别达到50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其他类型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入库税收100万元以上。
3、发展前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本地区或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外向型程度较高,对外合作项目突出或外贸出口占比大。工业企业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走循环经济发展路子,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
4、社会影响: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吸纳就业人数较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达标,无重大伤亡事故和产品质量问题,职工队伍稳定,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国家规定的各类社会保险,没有违反国家税法的问题,积极回报社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二)县(市)区、开发区类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外开放工作,大力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积极开展多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开放工作有规划,有领导主抓,有机构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