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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劳动关系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劳动关系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12〕55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做好2012年我区劳动关系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劳动关系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2012年劳动关系工作要点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要求,2012年劳动关系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实施意见。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共建为目标,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为重点,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实名备案动态管理制度;以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为抓手,强化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以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

  一、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共建为目标,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
  在全区各类企业和工业园区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范围和覆盖面,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覆盖面,积极推动创建活动由工业园区向区域性拓展。二是盟市要选择1?2个旗县区进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试点,旗县区要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创建局面。三是要不断丰富创建活动内容,规范和提高创建活动标准,完善评价机制和激励措施,把创建活动成果转化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切实见到成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工业园区的表彰活动。

  二、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为重点,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实名备案动态管理制度
  一是推动企业规范有序用工,全区城镇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重点解决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合同履行质量差等问题。大力推进协调劳动关系进社区工作,以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依托,摸清底数,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专项行动,其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0%以上,以餐饮服务业、建筑业及中小企业等为重点,推广简易劳动合同文本,通过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工业园区活动,引导和约束中小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管理,不断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二是加快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推行力度。努力实现劳动用工实名动态管理,全面启动网上劳动用工备案,建立全区统一的用工数据库,掌握企业用工状况、强化用工管理,提高备案数据的质量,同时积极为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费征缴、退休审批等提供有力支持。三是将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纳入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的范畴。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是当前调整劳动关系,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继续深入推进针对农牧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春暖行动”,进一步提高农牧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农牧民工参与市场竞争创造一个平等的环境。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稳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继续实施“彩虹计划”提高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四是加大对劳务派遣的规范引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对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以及招用被派遣劳动者情况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户数和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况,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对不具备法定资质、违法派遣的单位和违法使用派遣工的单位依法进行清理,重点检查派遣公司管理不规范,纠正虚假派遣、违法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同工不同酬等问题,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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