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一式2份)。
3.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个人申报表(一式2份)。
4.候选人事迹材料(1份)。
5.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2份)。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的推荐函(1份)。
7.候选人近期正面免冠正装2吋彩色照片(“大奖”候选人每人10张;“能手”候选人每人5张,“突出贡献奖”候选个人每人5张)。红色背景,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大奖”候选人工作照10张,其中横版照片8张,竖版照片2张。照片刻制成光盘申报。
8.“大奖”候选人音像资料(2份)。
(二)申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事迹材料主要内容和要求
(1)事迹材料主要内容
①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
②候选人取得的成绩在国际同行业领域中(地区、国家或世界范围三个层次)的重要影响和作用。
③候选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
④候选人曾获得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2)事迹材料的撰写要求
①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大奖”、“能手”候选人事迹材料着重突出技能技术方面内容,“突出贡献奖”个人事迹材料突出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内容。
②候选人所获荣誉称号,要求由低一级向高一级(即地区-国家-国际)依次写明。
(3)事迹材料的格式
①“大奖”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在2000字左右。
②“能手”候选人和“突出贡献奖”候选个人事迹材料按两种格式申报:一种要求字数在1500字左右;另一种要求精选提炼在500字以内。
③统一用A4纸打印,并以候选人姓名为文件名、以Microsoft Word格式报送电子版。
2.证明材料要求
(1)候选人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包含照片页、职业资格等级页、职业工种页)。
(2)候选人所获各种荣誉称号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并要求整洁、清晰,统一用A4纸复印或打印。
3.照片及音像材料要求
(1)“大奖”候选人工作照以体现其在本岗位的工作情况为主,要能反映出“大奖”候选人的精神风貌。
(2)“大奖”候选人录像应真实地反映其近期工作、学习等情况,主要内容为候选人在本岗位工作的活动;企业领导对候选人的介绍和评价;企业职工代表对候选人的评价;候选人其他优秀事例等。
(3)录像片时间为3-5分钟,建议使用高清摄像机,录像片以分辨率720×576的mpeg2数据格式刻录在DVD光盘上申报。录像片头应有候选人姓名、录制时间、录制单位字幕,保留2秒钟。录像片要求成像清晰,色彩还原正确,解说无杂音;片中应有候选人同期声(长10-20秒);片中出现人员应有字幕提示其姓名、职务;如遇口音较重者应同时配有发言的中文字幕。
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种类
1.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申报表(一式2份)。
2.申报单位事迹材料(1份)。
3.申报单位有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
4.申报单位彩色照片10张,刻制成光盘申报。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的推荐函(1份)。
(二)上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申报单位事迹材料内容和要求
(1)事迹材料应包括申报单位概况,重点反映在高技能人才培育、使用方面的举措,取得的成绩,及通过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对本单位产生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尽量用数字量化反映),以及申报单位在就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中曾获得的奖项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内。
(2)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所获奖项,要求由低一级向高一级(即地区-国家-国际)依次写明。
(3)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以申报单位名称为文件名、报送Microsoft Word格式电子版。
2.证明材料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培训机构还应提供办学培训资质证明(办学许可证等)复印件。
(2)申报单位在就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所获各种荣誉称号,需提供复印件或旁证材料,并要求整洁、清晰。
(3)统一用A4纸复印或打印。
3.照片要求
申报单位工作照片,应重点展示单位整体概貌,以及生产、培训及有关活动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