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农办发[2012]42号)
各市农委、农机局,绥中县农机局,昌图县农机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12]1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辽宁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辽宁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确保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我省规范高效廉洁实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12]1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涉及范围广、受益群体大、管理和服务环节多,政策实施效果事关我省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大局。要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为规范高效廉洁实施补贴政策,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为进一步完善政策运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提供支撑。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重点内容
按照农业部和财政部制定的《
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要求,重点检查补贴运行操作关键环节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补贴机具确定情况。各地要加强对补贴机具范围确定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机具范围确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严禁采取不合理手段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确保补贴种类范围内,凡是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都有资格享受补贴政策。严禁将不属于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机具纳入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严禁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坚决杜绝省域内补贴机具品目在市、县之间不一致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