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贵州省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准备工作的通知
(黔建科通〔2012〕396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
关于推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建科[2012]55号)、《关于印发<
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48号)精神,我省已将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划及实施方案上报住建部和财政部,为届时有序做好我省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即日起请相关地区做好准备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紧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下称节能改造)工作涉及居民家庭、房屋产权单位等多个主体,因此,地方政府成立政府领导挂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节能改造领导小组”,负责既改造的组织领导工作。同时,改造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繁琐而细致,需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应在领导小组下设“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下设相应的工作组,如“既有居住建筑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组”、“节能改造宣传工作组”、 “节能改造技术工作组”等。
建立考核机制、考核目标,严格考核奖惩。对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立即着手普查摸底工作
既有居住建筑情况的普查摸底是节能改造的基础,是制定有针对性的改造方案,分析改造成本,计算节能减排潜力,并提出相关实施改造的重要依据。普查摸底的要求可参照国家《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指南》,基本内容包括地理位置、建筑年代、结构类型、区域规划、产权情况、住户经济状况等多个方面,并进行统计和分析,制定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特别是确定2012年节能改造的重点区域和具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