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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监理企业履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二组组长:丁秋霞(省发改委稽察办正处级稽察特派员)

  成员:陈美(省发改委稽察办正科级稽察特派员助理)

  杨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处科员)

  专家2名

  联系人:陈美:13885120158

  杨勇:18685021019

  负责检查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水城县)、黔西南州(晴隆县、普安县)、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县)。

  三组组长:王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处调研员)

  成员:杨国华(省建设监理协会秘书长)

  潘小军(省发改委稽察办正科级稽察特派员助理)

  专家2名

  联系人:王伟:13985437646

  潘小军:13984821089

  负责检查铜仁市(碧江区、玉屏县)、黔东南州(凯里市、麻江县)、黔南州(贵定县、龙里县)。

  三、检查时间、方式

  1、时间:2012年7月24日至7月31日。第一组首先检查遵义市汇川区项目,第二组首先检查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项目,第三组首先检查铜仁市碧江区项目;其余项目检查时间根据工作进度另行电话通知。

  2、方式:实地抽查、现场查验资料。

  四、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发改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县(市、区、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施工科(建管科)提供辖区内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清单交检查组随机抽查(重点抽查省外入黔监理企业监理的项目)。每个县(市、区、特区)抽查项目数2-3个。

  (二)各检查组要明确参检人员职责分工,严格掌握检查标准,如实核对和记录附件1的内容,对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的下发整改通知单(附件2),同时将附件1、2现场反馈给受检县(市、区、特区)发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及受检单位。

  (三)检查工作结束后,请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形成书面报告,于2012年8月6日前反馈给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汇总整理后于2012年8月13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对未履行法定职责的监理企业作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作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1、受检工程监理企业履职情况检查表
  2、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监理专项检查整改通知单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1:
  受检工程监理企业履职情况检查表
  市(州)      县(市、区、特区)     项目       
  监理企业名称:   (属省内企业□ 省外企业 □) 
检查项目检查依据和要求检查意见评价意见
1 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设置 1、监理企业是否通过招标程序选择,监理合同签订情况,监理企业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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