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是否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主要施工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并记录;是否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是否参加建筑施工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检查;是否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体防护措施);是否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并现场验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七)工程质量监理情况
1、是否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三十六条、第
三十七条、第
三十八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4条,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理;
2、是否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含商品混凝土)、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材料等,并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复验;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送检并见证取样;是否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整改通知单闭合情况等。
(八)工程旁站监理情况
1、是否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三十八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4条以及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实施旁站监理;
2、是否安排监理员履行旁站监理职责,并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记录施工人员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二、检查分组
(一)为开展好本次检查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袁家榆(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副组长:毛方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
(二)检查组分3个组,参检人员由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及专家组成。
一组组长:方伊(省发改委稽察办正处级稽察特派员)
成员:朱仲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处主任科员)
艾道文(省发改委稽察办副科级稽察特派员助理)
专家2名
联系人:朱仲雄:13885137738
艾道文:13984316517
负责检查遵义市(汇川区、绥阳县)、贵阳市(息烽县、修文县)、毕节市(黔西县、大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