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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创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申报应符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11〕258号)、《省认定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暂行)》(湘经科技[2008]375号)的规定,并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基本要求
  在本省登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按照《省认定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暂行)》(湘经科技[2008]375号)规定,计划创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均可申请立项。
  二、填表说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经营管理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企业资质等级、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产值与结算收入、企业利润总额、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企业职工人数、科技人员数等。
  2.近三年代表作工程业绩。
  2.企业在本省或全国行业中的发展水平。
  3.企业在本省或全国行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管理的基本情况
  1.企业技术管理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2.企业技术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设、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人才梯队建设等。
  3.企业技术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
  4.企业技术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的市场分析和可行性研究、原创性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内部及企业间技术合作、知识产权建设等。
  5.企业技术管理信息化建设。
  6.企业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情况。
  7.企业技术管理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5年之内)及其经济效益。
  三、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复印件
  2、近两年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3、技术管理及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企业高级职称人员和外聘专家及博士、在研和完成的科技项目、申请或已授权的专利、发表的科技论文、参与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工法、经认证的实验室(中心)、示范工程、质量奖、科技进步奖等方面的内容的有效证明材料(证书、文件、合同等)。企业近两年安全生产情况。
  四、计划创建企业技术中心的方案
  1.企业经营规模与管理目标。
  2.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3.企业技术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建设。
  4.企业科技人员培养教育计划与措施。
  5.企业技术研究开发工作计划与措施。
  6.企业科技创新资金投入计划与保证措施。
  7.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计划。
  8.企业信息化建设计划措施。
  五、申报材料要求
  填写并打印《申报书》,与其它附件材料扫描件简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将相应的电子文档刻录光盘一张。所有材料要求用A4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统一编制目录和页码。申报资料不齐备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7: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受理编号

 

立项编号

 


  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

示范工程创建计划项目申报书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起 止 年 限                 
  申 报 时 间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编制
二〇一二年五月 制



示范工程名称

 

建 筑 面 积

或投资金额

 

开工、竣工日期

 

示范工程执行单位名称

 

示范工程负责人姓名

 

技术职称

 

职务

 

联系电话

 

示范工程技术负责人姓名

 

技术职称

 

职务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一、工程概况

 

 

 

 

 

二、拟推广新技术项目名称、应用部位及应用数量

 

 

 

 

 

三、拟组织技术攻关和创新的项目及内容

 

 

 

 

 

四、工程进度计划

 

 

 

 

 

五、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示范工程执行单位申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七、示范工程所属建设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八、示范工程所在地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或建工局审核意见

(省属工程可不填写此项)

 

 

 

 

 

 

(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创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申报应符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11〕258号)、《湖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11〕296号)的规定,并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填表说明
  1.“工程概况”栏:主要填写工程名称、结构类型、结构层次、建筑面积(投资金额)、工程性质、工程地点、投资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及主要分包单位)、工程特色等。计划创建项目规模必须符合《湖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2.“拟推广新技术项目名称、应用部位及应用数量”栏:主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规定的推广应用新技术项目名称、应用部位、应用数量逐项列出。计划创建项目新技术应用数量必须符合《湖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3.“拟组织技术攻关和创新的项目及内容”栏:指在计划创建项目中除国家规定的10项新技术外的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技术,可列为技术攻关和创新技术。
  4.“工程进度计划”栏:指工程施工各阶段的进度计划。
  5.“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栏:填写计划创建项目《新技术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的数据。
  6.“示范工程执行单位申报意见”栏:由申报单位自行填写盖章。
  7.“示范工程所属建设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栏:由计划创建项目所属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8.“示范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或建工局审核意见”栏:由计划创建项目所属市州(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省直管项目的申报企业有主管单位(如中建五局、省建工集团、二十三冶等)由主管单位签署意见,没有主管单位的直接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项目,在列入企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创建计划的前提下,按申报表要求,经工程所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按要求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申报。
  三、申报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
  详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依据,申报书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概述,《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内容具体、从技术和经济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参考提纲如下:
  (1)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说明
  项目申报是否分别满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11〕258号)第九条,《湖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11〕296号)的情况说明(篇幅控制在4页内,该说明将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2)工程概况
  (3)项目管理目标
  (4)项目所涉及新技术内容
  (5)新技术应用预期效果(技术进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人才效益、推广应用前景)
  (6)企业创建本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优势(人、财、物保障措施)
  (7)结论
  主要是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对计划创建项目所应用新技术项目提出具体实施技术方案。
  四、申报材料要求
  填写并打印《申报书》和、《新技术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其它附件材料扫描件简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将全套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含扫描件)刻录光盘一张。所有材料要求用A4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统一编制目录和页码。申报资料不齐备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8:
  推荐单位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计划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申报单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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