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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厅关于下达2012年各市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分解控制指标的通知

辽宁省交通厅关于下达2012年各市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分解控制指标的通知
(辽交运发[2012]190号)


各市交通局,绥中县运输管理局、昌图县交通局:

  辽宁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辽安考[2012]4号),确定全省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790人。为推动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省厅依据各市道路营运客、货车辆,公交车和出租汽车保有量,确定了各市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

  1.各市交通主管部门要通过采取逐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等方式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分配给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企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要结合行业实际,并制定确保不突破指标计划的具体保障措施。

  2.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在考核下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企业各项工作时,要认真考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对突破指标的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严肃事故处理。

  3.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展情况日常考核工作,于每月结束后2日内向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安全处报送本行业领域截至当月底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

  4.请各市交通局,绥中县运输管理局、昌图县交通局于6月18日前将本辖区2012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情况、2011年指标完成情况报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安全处(电话:024-83211502)。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2012年各市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指标分解情况

市别

控制指标(人)

营运车辆数(辆)

沈阳

162

148725

大连

127

116609

鞍山

54

49905

抚顺

32

29060

本溪

26

23679

丹东

41

38116

锦州

59

54170

营口

66

61088

阜新

33

30515

辽阳

32

29084

铁岭(含昌图)

47

43374

朝阳

32

29766

盘锦

34

30840

葫芦岛

34

30861

绥中

11

10209

合计

790

72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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