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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槐树花期林木管护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槐树花期林木管护工作的通知
(青林字[2012]53号)


各区市林业局:
  目前,我市已进入槐树花期,野蛮采摘槐花导致毁树现象开始抬头,有的还直接把整棵槐树锯断,严重破坏了森林资源,影响了我市的城市文明形象。为切实做好2012年槐树花期的林木管护工作,有效遏制采花毁树现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每年槐树花期的野蛮采摘,都会导致大量槐树死亡、毁坏,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我市的文明形象。各区市一定要高度重视,站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文明城市的高度,增强护林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槐树花期林木管护工作。
  二、加强巡护,严格执法
  各区市要按照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要求,结合当前防火任务,针对本辖区内槐树、槐林的分布特点和管护情况,提早部署,加强管护。要将槐树花期的林木管护工作逐一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具体护林队员,加强巡查管护,对进山人员实行严格的检查,凡携带钩子、篮子等采花工具的,一律禁止进山;对绕道进山采摘槐花的,一经发现,要收缴采摘工具并劝其下山。各区市要派出执法人员实行不间断的巡逻检查,特别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发现因采摘槐花造成毁林的,将坚决依法处理。
  三、强化宣传,提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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