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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建通〔2012〕153号)


局属各执法单位:

  现将《银川市建设局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建设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银川市建设局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中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建设实施方案》(宁建(法)发〔2012〕82号)要求,结合我市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的,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职责,更好的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通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使行政复议在开展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我市城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规范化建设的内容和要求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银川市建设局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徐 庆 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 尚志勇 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倪天福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志刚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杨 静 市建设局副局长

  蒋 会 市建设局副局长

  赵守成 市建筑行业管理处主任

  成 员: 时钦华 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刘 波 市建设局建筑市场主管

  何丽君 市建设局城乡建设主管

  汤进忠 市建设局公用事业主管

  张玉凤 市建设局科技节能主管

  洪 涛 市建设局行政审批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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