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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无锡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2012年度公共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卫生监测
  1.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制度。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报告率、及时率达100%。承担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哨点任务的市人民医院、市四院、锡山人民医院要做好食源性疾病病例的上报和采样工作,调查表信息完整、采样规范、采集病例样品不低于200例/年,阳性率大于10%;承担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监测工作的市四院,建立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包括技术培训程序、数据收集程序、问题病例会诊程序、数据上报程序和配合调查程序等,有责任部门和专兼职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2.医院候诊室每年进行空气质量检测。主要卫生指标合格率达100%;医院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每年进行卫生质量检测,冷却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等致病性微生物。
  3.消毒质量工作。做好无菌物品、医疗用品及器械、透析用水、医院污水和医护人员手清洁等和消毒灭菌工作;做好各类环境中空气和物体表面等清洁消毒工作;规范使用消毒药械,保证消毒效果;消毒质量总合格率达到95%以上。
  4.放射卫生工作。放射工作场所(含放射性同位素设备、射线装置、放射工作场放射防护设施)测定,每年一次,监测率100%,合格率100%。新、改、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应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放射卫生)工作。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4次以上,覆盖率100%;体检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100%。放射工作人员应持有效放射工作人员证(或放射人员职业健康证明),持证率100%;参加放射防护卫生知识培训率100%。
  5.执行中毒网络报告制度。农药中毒患者确诊后24小时内填卡并进行健康危害监测信息系统网络直报,报告率100%、及时率100%。
  四、健康促进
  1. 强化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职能,落实院内外健康教育任务。利用医院橱窗、电子屏、视频、网络等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健康教育处方、《江南保健报》等健康教育资料的发放工作。
  2. 挑选具备科普宣讲能力的专家参加无锡市健康教育讲师团,并完成规定的宣讲任务。
  3.继续营造无烟诊疗环境,进一步开展接诊病人控烟干预工作,达到《无烟城市--从卫生部门做起》盖茨控烟项目目标要求。
  五、其他公共卫生工作
  1.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建立至少由10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的社区管理治疗组,对精神疾病防治责任区域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的疑似患者进行诊断或复核诊断;定期管理并检查患者状况和处理社区管理的疑难患者,调整药物治疗方案,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开展患者个案管理;组建应急医疗处置组,承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任务;设立应急医疗处置专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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